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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首次住院和门诊大病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

类别                  

参保人员

三甲(不含专科)

三乙、二甲,及二甲以上专科

二乙、一级,

东南眼科医院

社区、乡镇卫生院

起付标准

成年人

1000

500

400

200

未成年人

600

300

200

100

报销比例

成年人

40

50

60

70

未成年人

40

50

60

70

 

说明:1、年度内住院逐次递减100元,直至为零。

2、两个以上门诊大病病种按一个起付标准计算。高血压、糖尿病门诊医疗费按以上标准的60%报销。

3、转异地就医的住院费用,按当地就医报销标准的80%直接到当地医保中心结算报销。结算时应提供医保卡、住院发票、费用总清单、长短医嘱单、出院小结、住院核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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