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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东南眼科医院(金山新院)
门诊综合楼(北)项目
集中空调工程施工招投标答疑纪要
根据招标人发出的《福州东南眼科医院(金山新院)门诊综合楼(北)项目集中空调工程施工招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有任何方面需要澄清解答的问题,应于2009年6月16日上午9:00~11:00将不署名、不盖章的书面资料传真至0591-83891733。在此规定时间段内,招标人共收到2份传真(共2页),对收到的传真进行随机编号,并做为本答疑纪要附件。
招标人答疑纪要做为消防工程施工招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前提条件之一是接受本答疑纪要。如招标人未收到投标人需澄清解答问题的传真或未答疑的话,不再做其他答疑或变更。请投标人填报投标折扣系数时考虑此因素。
传真01
1、答:是。
2、答:不可以,图纸已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批。
3、答:投标价应低于1520577元。
4、答:按清单报价。第6页“特别说明”已清楚说明该事项为初步确定中标人后工程量核对的范畴。
传真02
1、答:应具备施工资质。本工程与主体工程一体化建设,应经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验收。
2、答:可以,但应在附件四中明确注明品种。无论何种情况,投标人均应填报附件四。
3、答:参传真01第3条。
4、答:符合市国税、地税部门现行规定即可。
5、答:是。
附件:招标人收到的2份传真(共2页)。点击下载此文件
福州东南眼科医院(金山新院)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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